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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 素问篇 五常致大论
曰:上取下取,内取外取,以求其过;能毒者以厚药,不胜毒者以薄药,此之谓也。气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傍取之。治热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热,凉而行之;治温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温,热而行之。故消之削之,吐之下之,补之泻之,久新同法。

    【译文】

    黄帝道:万物开始受气而生化,气散而有形,气敷布而蕃殖,气中的时候形象便发生变化,万物虽不同,但这种情况是一致的。然而如五谷的资生,生化有厚有薄,成熟有少有多,开始和结果也有不同,这是什么缘故呢?

    岐伯说:这是由于受在泉之气所控制,故其生化非天气则不生,非地气则不长。

    黄帝又道:请告诉我其中的道理。

    岐伯说:寒、热、燥、湿等气,其气化作用各有不同。故少阳相火在泉,则寒毒之物不生,火能克金,味辛的东西被克而不生,其所主之味是苦和酸,在谷类是属青和火红色的一类。阳明燥金在泉,则湿毒之物不生,味酸及属生的东西都不生,其所主之味是辛、苦、甘,在谷类是属于火红和素色的一类。太阳寒水在泉,则热毒之物不生,凡苦味的东西都不生,其所主之味是淡和咸,在谷类属土黄和黑色一类。厥阴风木在泉,则消毒之物不生,凡甘味的东西都不生,其所主之味是酸、苦,在谷类是属于青和红色之类;厥阴在泉,则少阳司天,上阳下阴,木火相合,故其气化专一,其味纯正。少阴君火在泉,则寒毒之物不生,味辛的东西不生,其所主之味是辛、苦、甘,在谷类是属于白色和火红之类。太阴湿土在泉,燥毒之物不生,凡咸味及气热的东西都不生,其所主之味是甘和咸,在谷类是属于土黄和黑色之类;太阴在泉,是土居地位,所以其气化淳厚,足以制水,故咸味得以内守,其气专精而能生金,故辛味也得以生化,而于湿土同治。所以说:因司在天泉之气不及而病不足的,用补法当顺其气,因太过而病有余的,治疗时当逆其气,根据其寒热盛衰进行调治。所以说:从上、下、内、外取治,总要探求致病的原因。凡体强能耐受毒药的就给以性味厚的药物,凡体弱不能耐受毒药的就给以性味薄的药物。就是这个道理。若病气有相反的,如病在上,治其下;病在下的,治其上;病在中的,治其四旁。治热病用寒药,而用温服法;治寒病用热药,而用凉服法;治温病用凉药,而用冷服法;治清冷的病用温药,而用热服的方法。故用消发通积滞,用削法攻坚积,用吐法治上部之实,补法治虚症泻法治实症,凡久病新病都可根据这些原则进行治疗。

    【原文】

    帝曰:病在中而不实不坚,且聚且散,奈何?

    岐伯曰:悉乎哉问也!无积者求其脏,虚则补之,药以祛之,食以随之,行水渍之,和其中外,可使毕已。

    帝曰:有毒无毒,服有约乎?

    岐伯曰: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无毒,固宜常制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不尽,行复如法,必先岁气,无伐天和,无盛盛,无虚虚,而遗人天殃,无致邪,无失正,绝人长病。

    帝曰:其久病者,有气从不康,病去而瘠奈何?

    岐伯曰:昭乎哉!圣人之问也,化不可代,时不可违。夫经络以通,血气以从,复其不足,与众齐同,养之和之,静以待时,谨守其气,无使倾移,其形乃彰,生气以长,命曰圣王。故大要曰无代化,无违时,必养必和,待其来复,此之谓也。

    帝曰:善。

    【译文】

    黄帝道:若病在内,不实也不坚硬,有时聚而有形,有时散而无形,那怎样治疗呢?

    岐伯说:您问得真仔细!这种病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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