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 成本价格和利润
成本价格的部分产生,也由预付资本中那个不加入商品成本价格的部分产生;总之,同样由所使用的资本的固定组成部分和流动组成部分产生。总资本在物质上是产品的形成要素,不管它作为劳动资料,还是作为生产材料和劳动,都是如此。总资本虽然只有一部分进入价值增殖过程,但在物质上总是全部进入现实的劳动过程。或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它虽然只是部分地参加成本价格的形成,但会全部参加剩余价值的形成。不管怎样,结论总是:剩余价值是同时由所使用的资本的一切部分产生的。现代庸俗经济学认为,利润是资本的边际产出,而工资则是劳动的边际产出。考虑到工人常常是预付自己的劳动,因此即使我们同意按所谓的生产要素进行分配,但既然剩余价值是同时由所使用的资本的一切部分产生的,则劳动要素的供给者——工人也应当同资本的其它部分一起参与剩余价值的瓜分,而不是仅仅得到工资。这或许是社会主义时期真正可行的股份合作制的理论基础。在这个理论中,工资对于工人,就象折旧对于资本一样,是不能算作报酬的。如果用马尔萨斯的粗浅的说法,这个结论还可以更简短地表达为:
“资本家对于他所预付的资本的一切部分,都期望得到同样的利益。”
剩余价值,作为全部预付资本的这样一种观念上(只是观念上)的产物,取得了利润这个转化形式。因此,一个价值额之所以成为资本,就因为它是用来生产利润的,换句话说,利润之所以产生出来,就是因为有一个价值额被当作资本来使用。而资本是在企业中发挥作用的。这就是现代企业的由来。没有企业生产,只有市场交易,是产生不了利润的。企业的性质在于追逐利润,而不在于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所谓的节约交易费用。显然,即使没有交易费用的节约,甚至交易费用还有所增加,但只要有利润,就可能有资本主义企业存在。科斯的理论的核心,其实是要把剩余价值归因于交易费用的节约,否定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从而否定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为资本主义制度而辩护。如果我们把利润叫作p,那末,W=c+v+m=k+m这个公式,就变成W=k+p这个公式,也就是商品价值=成本价格+利润。
因此,我们在这里最初看到的利润,和剩余价值是一回事,不过它具有一个神秘化的形式,而这个神秘化的形式必然会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出来。因为成本价格的形成具有一种假象,使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间的区别看不出来了,所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价值变化,必然变成不是由可变资本部分引起,而是由总资本引起。因为在一极上,劳动力的价格表现为工资这个转化形式,所以在另一极上,剩余价值表现为利润这个转化形式。
我们知道,商品的成本价格小于它的价值。因为W=k+m,所以k=W-m。只有m=0,公式W=k+m才会归结为W=k,即商品价值=商品成本价格。这种情况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是决不会发生的,就正常情况或现代庸俗经济学中的所谓均衡情况而言。虽然在特殊的市场行情下,商品的出售价格可以降低到商品的成本价格,甚至降低到商品的成本价格以下。
因此,如果商品是按照它的价值出售的,那末,利润就会被实现,这个利润等于商品价值超过商品成本价格的余额,也就是等于商品价值中包含的全部剩余价值。然而,资本家即使低于商品的价值出售商品,也可以得到利润。只要商品的出售价格高于商品的成本价格,即使它低于商品的价值,也总会实现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从而总会获得利润。用我们的例子来说,商品价值=600镑,成本价格=500镑。假定商品按510镑、520镑、530镑、560镑或590镑的价格出售,它就分别低于它的价值90镑、80镑、70镑、40镑或10镑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