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说说死亡恐惧 2
病吗?但是,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他一定要玩这个表演。这等于向观众表明,他绝不是层次低的混混级或粗俗的罪犯,而是熟知法律程序,有明确权利意识的人。
③否认自己残忍他杀了那么多人,显然属于杀人狂魔。但是,他争辩说,这完全是公众的误解:我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每个人生命只有一次,我是当自己有生命危险时才杀人,自己的生命最大。他想强调的是,他只是自私,只是为了保命。尽管辩解是无效的,因为事实是他连读初二的小女孩都不放过,并且还是奸杀,这一招确实毒辣,因为残忍杀人狂魔这样的词语指称,都包含有心理变态的意思,但自保在某种意义上是可以获得理解的,且没有说一个人在心理上怎么样。
④通过外在形象包装解构残忍的形象公众并没有亲眼见到成瑞龙杀人的场面,他们所获知的事实是媒体报道出来的。也就是说,成瑞龙很可能明白这一点,就是他杀人狂魔的形象是媒体告诉公众的。既然如此,他也可以通过媒体,让公众看到他是什么形象,只要他以斯文靓仔的形象出现,那么即使不能颠覆公众关于他是杀人狂魔的形象认知(毕竟是事实),那也足以造成视觉形象与观念的反差:这么一个斯文靓仔可能是杀人狂魔吗?而这样,成瑞龙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公众的判断力只要一被扰乱,成瑞龙就会感觉到他操纵了这一切,也就获得了心理优势!
⑤有礼貌,通情达理成瑞龙受审时,礼貌性地向法官问候新年好,这与很多杀人狂魔完全不一样,让人感觉很有教养。同时,面对受害者家属的索赔,他表示,家属提出多少都不为过,不过,他十多年来一直处于逃亡之中,根本没有能力赔偿,不要说几十万,就是几千元都没有,希望家属能够理解。这番表白几乎无懈可击,让人感觉通情达理。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成瑞龙说自己之所以轻松自然,是因为把生命都放下了。这当然是一个谎言,他所有的这些都是装出来的。但是,恰恰也是通过以上这五个策略,在不可抗拒的死亡面前,他最大限度地保持了蔑视,并且还在观众面前获得了心理上的优势!
用蔑视来对付死亡还有一种表现形式,就是不再是个人单打独斗,而是请一套社会仪式来帮忙。
2005年1月9日晚,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安德烈斯拉亚携带一支半自动步枪来到斯坦尼斯洛斯县的一个便利店,随后与赶来的警察展开激战。一名39岁的警察身中数枪,惨死在拉亚的枪口之下。而另一名50岁的警察也多次中弹,但侥幸活了下来。随后,更多的警察闻声赶到现场,拉亚拒绝缴械投降,又同他们展开枪战,最终被警方击毙。
负责调查此案的斯坦尼斯洛斯县警官比尔海涅对新闻界透露:从嫌犯(拉亚)在(枪战)现场说的话来看,他就是想被打死。后来的尸检显示,拉亚的血液里含有大量的可卡因。巧合的是,加利福尼亚警方在侦破一起中学抢劫案时,曾经搜查出一盘录像带,上面有拉亚的身影。他一边吸食大麻,一边吹嘘自己的所作所为。在录像带中,还可以看到一面美国国旗被剪碎,并被用来拼成咒骂美国总统布什的话。
比尔海涅可谓一针见血,准确描述了事实。可以想象,拉亚在伊拉克一定经历了生与死的炼狱。休假后还要回伊拉克去打仗,对于他来说是一个比死更可怕的噩梦。当他作为一名军人却必须这样做时,那就宁愿去死。
但是,如何战胜死亡恐惧仍然是一个问题。自杀不足以让他产生勇气。只有一个解决办法:借助一个仪式死去。这个仪式就是枪战。一方面,他向警察开火,象征着他向逼迫他去伊拉克的抽象国家暴力体系开火;另一方面,他也可以被打死。
仪式是对死亡的超度。个人可以借助一套仪式毫无畏惧地去死。一个群体也可以借助一套仪式战胜死亡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