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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乎把他摔了下来。

    不用说,一听到星期五的枪声,我们立即催马向前。尽管道路很难走,我们还是快马加鞭,想看看前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我们一转出挡住视线的小树林,就把情况看得一清二楚,并亲眼看到星期五怎样救了那位可怜的向导,但当时我们还看不清楚他打死的究竟是只什么野兽。

    紧接着,星期五和那只大熊之间展开了一场最大胆、最惊人的大战。这场大战起初确实使我们胆战心惊,最后却使大家开怀大笑。熊的身体笨重,行动蹒跚,跑起来当然没有狼那样轻快。因此,他的行动有两个特点。第一,对人来说,他一般不把人当作猎食的对象;当然,像现在这样大雪遍地,极端饥饿的时候,这笨拙的大家伙是否也会吃人,那就很难说了。一般来说,要是在树林里遇到熊,你不去惹它,它也不会来惹你。不过,你得特别小心,要对它客气,给它让路,因为它是一位特别难以取悦的绅士,即使是一位王子走来,它也不肯让路。如果你真的害怕,最好不要看它,继续走你的路。如果你停下来,站着正视它,熊就认为是对它的侮辱。如果你向它丢点什么东西,打中了它,哪怕是一根小小的树枝,只有你手指头那么粗,熊也认为是一种侮辱。这时,它会把一切丢开不管,一心只想报仇,不达目的决不罢休。这有关它的荣誉问题,它一定要把面子挣回来才算满足。这是熊的第一个特点。第二个特点是,熊一旦受到侮辱,就会不分昼夜地跟着你,一直到报了仇才罢休,哪怕绕上许多路,也要赶上你,抓住你。

    星期五救了向导的性命。当我们走上去的时候,他正在帮助向导下马,因为向导受了伤,又受了惊吓,而且,看来惊恐甚于伤势。这时,那只熊突然从树林里出来了。这只熊身躯异常庞大,是我生气所看到的最大的熊。我们大家一见,都有点恐慌,可是星期五见到它,反而喜形于色,显出精神百倍的神气。"啊!啊!啊!"他一连叫了三声,又指着熊对我说,"主人,你允许我吧!我要和它握握手,我要叫你们乐一乐!"我看到这家伙如此兴高采烈,不免出乎意料。"你这傻瓜,"我说,"它要吃掉你的!""吃掉我!吃掉我!"星期五一连说了两遍,"我还要吃掉它哩!我要让你们乐一乐。你们都站开。我要让你们乐一乐!"于是他坐在地上,脱下靴子,换上一双便鞋。这是一种皮底鞋,他衣袋里正好有一双。他把马交给听差,然后带着他的枪,一阵风似地飞快跑了过去。

    那只熊正慢条斯理地向前走,看起来不想惹任何人。可是星期五走到它跟前,向它打招呼,好像熊能听懂他的话似的。"你听着,你听着,"他说,"我在跟你说话哩!"我们远远跟在后面。这时我们已走下了山,进入了山这边的加斯科尼剩这儿地势平坦开阔,到处是树木。我们进入了一片大森林。

    星期五追上了那只熊,捡起一块大石头向它丢去,正好打在熊的头上。当然,这一点也没伤着它,就像打在一座墙上。可是这样一来,星期五的目的达到了,星期五这家伙简直毫无畏惧,他这样做纯粹是挑,好惹那只熊来追他,照他的说法是逗我们"乐一乐"!

    那只熊感觉到有石头打它,并看见了星期五,登时转身向星期五追来。那熊迈开大步,摇摇摆摆,跑得飞快,差不多和马小跑一样快。星期五撒腿就跑,仿佛向我们这边跑来求援似的。于是大家决定向熊开枪,救我的人。但我心里非常生气。因为那熊本来好端端地在走它的路,并没有要惹我们,尤其使我生气的是,他把熊引向我们这儿来,自己却跑掉了。于是我高声叫道:"你这狗东西,你就这样让我们乐一乐吗?快走开,牵上你的马,我们可以开枪打死这畜牲。"他听到了我的话,就叫起来:"别打,别打!站着不要动,好戏在后面哪!"星期五生就一双飞毛腿,他跑两步,熊才跑一步。

    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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