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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清晨,阳光将游荡的腐狼赶回了巢穴,但也带来了呼啸而过的狂风和拳头大小的砂石。从矿场向西,是一望无际的戈壁荒漠,火红的岩石被风砂吹削成一根根树立的千疮百孔的石柱。放眼望去,只能看到几株低矮、遍布锐刺,枝叶中都含有剧毒的沙荆。岩蝎和巨腹黑蜂都是致命的威胁,然而最大的危险则是没有水,哪怕是充满了辐射的污水也没有。

    当岩蝎都藏在岩石缝里躲避阳光的时候,少年出现在戈壁边缘。他用黑色的毡毯裹紧了全身,缠满绷带的手里牵着个小小的孩子,孩子身上同样披着条黑色毛毯。

    在岩蝎的复眼中,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手牵着手,慢慢向戈壁深处走去。忽然一阵狂风吹过,将小孩头上的毛毯掀开,便有一片苍灰色如丝缎般的长发洒出,在阳光的映射下,挥洒出千万点炫目的光辉。

    少年停了脚步,细心地将她的长发拢好,重新给她遮上毛毯,然后再牵起她的手,继续向戈壁深处穿行。

    这样走了整整一周,他们终于找到了老汉斯说的山洞,也发现了那只变异水蛭。少年将女孩在洞中安置好,便在夜色下,独自向喷火蚁的巢穴行去。

    直至第三天的黄昏,少年才挣扎着回来。小女孩安安静静地坐在洞口等他归来,也不知道坐了多久。

    这个晚上,小女孩皱着眉头,用雪白的小牙全力撕咬着青白色韧得象块橡皮的喷火蚁肉。蚁肉又韧又腥,她却努力将每块肉都嚼细,吞下,就连手指上沾着的汁液也舔得干干净净。

    洞穴深处,少年则隐在黑暗中,一点一点清理着身上纵横交错、深可见骨的伤口。

    吸饱鲜血的变异水蛭则懒洋洋的爬出瓷碗,无声无息地滑入闪动着粼粼碧光的污水潭,潜入潭水深处,在瓷碗中留下了半碗清水。

    少年去一次喷火蚁的巢穴,需要三天。于是少年、女孩和水蛭的生活,便以三天为一个轮回,周而复始地重复着。

    三年后,水蛭死了。

    不管有什么变化,太阳永远都会升起。

    少年和女孩并肩站在洞口,强劲的风吹动他们身上破烂不堪的毛毯,时不时从上面扯下一块碎絮。

    “我们得去聚居地了。”少年的声音永远是那么温柔、宁定,隐约透出的磁性更加深沉宽广。

    女孩现在已长到少年的胸口,她向少年身上靠了靠,裹紧身上的毛毯,轻轻说了声“我怕。”

    “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少年的声音坚定,透着不移的决心,然而信心能有多少,只有他自己才会知道。

    少年带上了四根精细挑选过的喷火蚁前肢。老汉斯说过,这东西在聚居地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好价钱就意味着吃的和干净的水。在矿坑的经验告诉他,能卖好价钱的东西不能带太多,否则就会有麻烦。

    少年走在前面,女孩则牵着他的衣角,两个人一起向荒凉得让人绝望的前方走去。

    约克斯顿镇是最近十年才发展起来的聚居地,镇上已经有五六百个形形色色的人在此长住,酒吧、旅馆、饭店、杂货铺和诊所都陆续开了起来,甚至还有个警长负责维持秩序。警长的权力源自于总是背在身上的那把乌兹冲锋枪。相对于周围地区常见的酒瓶、铁棍、砍刀乃至自制的火药枪来说,警长的冲锋枪显然更有说服力。因此约克斯顿镇也就有了基本的秩序,至少在这里不能随便杀人,如果杀了人,那就要有正当的理由才行。

    警长认可的理由就是正当的理由。

    这一天,约克斯顿镇来了个真正的大人物,有些身份地位的人都去镇外迎接。没资格去的人则在兴奋地谈论着这位大人物,尽管他们根本连大人物是男是女都还不知道。这样,也就没人特别注意到进入小镇的少年。

    镇上的屠夫同时经营着惟一的旅店,在收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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