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番外 李雪薇的达摩利斯之剑(上)
李雪薇已经很少会想起她和顾渊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了。
那时候她还在读初中,长的漂亮学习好又有钱,在学校里追求者很多。在学校的得意和自小在家被打击被嫌弃被无视形成了鲜明对比,令她自负又自卑。
一日,父亲设宴款待从s市来的大人物,请上本市的诸多政要作陪,李雪薇每到这种重大场合总是打扮的光彩夺目,虽然那些妆扮,现在看起来有些土气和幼稚。
李雪薇还记得她当时的打扮,全都是最流行的元素。白色公主纱裙,短BOBO头,浅色眼影黑色指甲粉色手镯,耳上戴了夸张的钻石耳饰,还蹬了一双白色水钻高跟鞋,那是从香港带回来的,她极为喜欢。那时她还不懂什么是lessismore,也不懂自成一体的搭配是什么。只知道要把自己最喜欢的都堆在身上,而那时代时尚杂志良莠不齐,看的人也没学到什么真正的东西。
但是在那时候的审美来看,她是极出挑丶极漂亮的,每每受到别人夸赞,她心里都十分得意,虽然嘴上是温和的谦让着。
她们家是东道主,因而到的早。饭局还没开始,她跑去庭院里玩,在台阶上一不小心崴了脚,跌倒时被一双不算壮硕却很紧实的胳膊给接住了。李雪薇慌乱的心一下子停住了,僵在了刚才的位置。
她扭过头看来人,是个个子高高的少年,小麦肤色,一头棕红色头发,穿着宽松的卫衣,牛仔裤,明晃晃的腰链,板鞋,那时代正流行谢霆锋,李雪薇觉得眼前人比谢霆锋还要帅一些,潇洒,又痞又帅气。
“小妹妹,要小心点啊。”顾渊插着兜看她,嘴角扯出笑来。
李雪薇觉得自己脸有点烫。
她清清嗓子,强作大方的说,“谢谢哥哥。”
顾渊低头看她,“能动吗?”
李雪薇动动脚,有点疼,可能崴的有点厉害。她不好意思的说,“有点疼。”
顾渊蹲下来,“那我背你上去吧。”
李雪薇红了脸,不行,她太胖了,最近都到了89斤,不能让他知道自己有这么沉。
“不用不用,”李雪薇勉强的走了两步,额头轻微的冒出了细汗。
顾渊把她胳膊搭到自己肩上,“小小年纪,怎么这么爱逞强?不累吗?可别做小傻子。”
顾渊轻笑着,这小姑娘还挺有意思。
李雪薇脸愈发红了,不好意思的半倚着顾渊被他扶回了房间。
山河房。顾渊看了眼门牌,把李雪薇扶了进去。她爸爸妈妈正在哄李雪薇读小学的弟弟玩,李轩混世魔王一般的咋呼着。
先看见李雪薇,她爸爸不紧不慢的发问,“怎么了小薇?”
转脸看见顾渊,一脸痞样,混混似的扶着他女儿进来,肯定不是什么好人。“你是干嘛的?!你把我女儿怎么了?”
“爸!我崴了脚,这个哥哥送我过来的。”李雪薇小声的说。
她爸爸看了眼一头红毛浑身挂着一堆破烂的的顾渊,一脸不悦。这女儿,真是不争气,这种时候怎么把脚给崴了?一会走起路来多难看多丢人啊?还有这个臭小子,乱糟糟的,说不定就是他把李雪薇撞成这样的。
一句谢谢没说,他从顾渊手里接过了李雪薇,“行了,没你事了。”
顾渊挒了把椅子大咧咧的坐下,二郎腿恍恍荡荡的翘着,李雪薇爸爸瞪着他,这小子怎么一点教养没有?!别一会耽误了他接待客人!
“这是你进来的地方?!快出去!”
顾渊屁股仿佛粘在了椅子上,巍然不动。
李雪薇她爸撸起袖子来刚要发飙,顾章之推门进来了。
“你小子跑的倒是快!”顾章之看着吊儿郎当的顾渊,“快起来,像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