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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出嫁的年级,就变得格外贵重了。

    三千港讲究聘礼一次性付清,算是买断了那个女孩的整个后半生,也是给了养育她的父母一点辛苦费。

    正因为这样的习俗,所以人们未雨绸缪,有儿子的人家会在日子还过得去的情况下,抱养一个女儿,就跟童养媳是一个意思,大家见怪不怪。

    长大了不用花钱,儿子就能有媳妇儿,两人还是从小一块长大,感情更好。

    当然,会这样做的,绝对是把儿子宠上天的人家。

    三千巷的那家熟食店,就给他儿子抱了个闺女娃娃。

    近日,整条三千巷的大人们都在饭后闲余里,私下交谈这件事,连带看盛赞的目光都多了些揶揄,毛毛不怕死的捅破了,问盛赞:“阿赞你老爹给你养了个小媳妇儿,那娃娃以后就是你老婆了吧?”

    那天,毛毛没有吃到盛赞碗里的猪耳朵,这是十五年来,头一回。

    这在毛毛看来是个天大的事,他蹲在自家小饭馆门口,百思不得其解,自言自语道:“阿赞不开心么?要是我爸给我养个闺女娃娃,我就可开心了啊!”

    不巧,这句话让因对兄弟乱发脾气感到抱歉过来邀请毛毛一起吃耳朵的盛少爷听见了。

    下一秒,整条巷子只听见毛毛嗷嗷的哀嚎声,盛赞冷着脸专踹毛毛小腿骨。

    他随意的穿着家里的拖鞋,露出的右脚踝终是落了疤,新长出来的嫩肉有些狰狞的盘绕在上面,不怎么好看。

    他把这道疤记在了那个现在还只会吃喝睡的奶娃身上。

    盛老爹不是没感觉到儿子的敌意,但他认为那是小孩吃醋,过几天就好了,其实他想错了,有反骨的人,哪里会罢休。

    十五岁的这年夏天,盛赞与小童养媳的牵连,从这里开始。

    ***

    盛老爹那一晚收拾残局时,好不容易在锅底蓄了小半碗老卤汁,带着这碗抢救回来的卤汁,他按照老方子,用红糖熬色,搭配香料与酱油,加水熬煮,然后往里面投入一扇猪耳朵试味。

    他在做这些时,盛赞忐忑的站在角落里,等猪耳经过一道道的浸卤,呈现以往的那种亮泽,盛老爹大手一挥,招呼儿子上前来。

    他将耳朵切片,对盛赞说:“吃吧,尝尝味道够不够。”

    盛赞捏起一片放进嘴里,他的嘴是最挑味道的,细细的琢磨过后,看向老爹。

    老爹咪咪笑,胸有成竹。

    老卤汁带着生命,与新卤汁亲切交流,成为了毫不逊色的美味。

    盛赞提着的一颗心终于落地,他这时所开心的,不过是家里用来维持生计的东西没有因为他的任性而消失。

    他对老爹的崇拜,在这次之后又更上一层。

    他回到屋子里,拿油滋滋的手点了点襁褓里婴孩的脸颊,见婴孩无力反抗,非常顺心。

    盛家原本的生活刚刚好过活,现在新添了一个小家伙,奶粉尿布都要花钱,所以盛老爹开始绞尽脑汁想办法赚钱,他会的不多,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家里熟食店里的各种卤料,但巷子里的店面多是老顾客惠顾,想要多赚钱,必须开源。

    码头上干活的工人一到晚上就喜欢到大排档喝点酒,散去一天的劳苦,所以大排档的生意总是很不错,那里人多,但没有专门卖卤料的,而卤料又是下酒好菜,盛老爹看准了这个商机,准备试试看。

    他每天都会往自行车上拉两箩筐的鸡脚鸭爪脖子翅膀,拿到约好的排档摊去卖,排档摊抽一点费用,其他都算自己赚的。

    这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盛老爹每晚算一算进账,再怎么辛苦也不觉得累。

    在盛赞的记忆里,这个夏天里的盛老爹,身上散发着一种他看不懂,但很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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