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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个真凶。一个无辜关在收审站,只是他个人暂时失去自由,但如果让一个真凶逍遥法外,那就有可能造成更多的凶案。本着这个原则,只把年老体弱的孟老头放回了家。

    现在ALLAN仍然是头号嫌疑,所有线索都指向他,所有证据都对他不利,他唯一的辩护就是他有四个人证明他不在现场,但他可以有一个同夥帮忙作案。他被抓当天身上带着五百多美元、近五千元人民币,不排除是准备付给同案的酬金。

    艾米听到这些,不知道为什么,老觉得很像某本书里的情节,特别是那个简的父母滑倒、以为是自己摔伤流血的细节,她敢肯定在什么地方看到过。真不知是生活模仿艺术,还是艺术模仿生活。

    她在心里冷笑,公安局那些人,怎么就看不出ALLAN是绝对不会杀JANE的呢?他那么爱JANE,爱到跟她有了孩子的地步,他怎么会杀JANE呢?他们的那些推论,每条都可以轻易地被她驳倒。

    在艾米看来,所有的物证都表明JANE是自杀。

    首先,JANE留下了遗书,艾米没看见遗书,所以不知道里面写了什么,但肯定写了自杀的原因。遗书的笔迹跟ALLAN的相似,是因为JANE爱ALLAN,爱屋及乌,连他的字也爱,就会尽力模仿他的笔迹,也可能他们两人临过同样的贴。艾米自己临过贴,上高中的时候,她班上至少有五个人跟她的字体是差不多的。至于说遗书写得有条理,只能说JANE计划很久了,这封遗书可能已经在脑筋里千百遍的写过了,说不定早就写在纸上了。

    艾米相信JANE有可能从“天下第一剪”拿走一把剃刀用来自杀。JANE家里有刀,但够锋利吗?既然JANE想自杀,她当然要MAKESURE能达到目的。想像一下用一把钝刀在手腕上割来割去割半天,不早就把自杀的勇气割没了?当然JANE家里的刀也可能足够锋利,但JANE怎么知道呢?她又没试验过,也不可能试,但她一定知道剃刀是足够锋利的,你只要看看刀锋上的寒光,就能确定这一点。

    JANE从“天下第一剪”拿走一把刀是轻而易举的事,她每天从那里过,瞅见哪天没人,就可以溜进去拿一把走。理发店肯定有不只一把剃刀,孟老头丢一把剃刀,肯定不会大惊小怪。说党校老师不会偷走一把剃刀,只是一般规律,任何事情都有例外,而一个人想自杀,本身就已经证明思考是跟常人不同的。死都不怕了,还怕偷一把剃刀?

    JANE是左撇子,但ALLAN的床是右边靠墙的,她想躺在ALLAN的床上,躺在他睡过的地方,想像自己是躺在他怀里的,但她不想让血流在ALLAN的床上,所以她切左手腕,这样可以把左手伸在床外。过道里为什么有血,艾米不愿多想,可能是从ALLAN卧室流出去的,也可能JANE是在过道上切腕,等血流得差不多了才躺到ALLAN床上的。有关血的细节使她毛骨悚然,恶心想吐,决定不再想了。

    艾米记得JANE写字是用右手的,因为她们交换过电话号码,如果JANE用左手写字,她肯定有深刻的印象。这种半左撇子在中国很普遍,就是吃饭做事用左手,但写字用右手,可能在学校里老师只教用右手写字,也可能左撇子多少被人当作异类,所以正规训练的东西多用右手。JANE的右手连写字这样复杂的事都能做,用右手切一刀不是很简单吗?她甚至想起JANE织毛衣也是右手上前的。可能所有从小形成的习惯都是左手,但所有后来学会的东西都是右手。

    但有一点艾米无法解释,那就是JANE自杀的动机。JANE怀了ALLAN的孩子,即便ALLAN移情别恋,她至少还有一个ALLAN的骨血,那也可以安慰她一辈子了。况且一个即将做母亲的人,怎么会想到自杀呢?艾米记得看过不少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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