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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
你重新找个地方。

    快十一点的时候,甄滔回来了,看见ERIC,有点吃惊。艾米连忙把事情的原委讲了一下,甄滔说:“不用怕,别人住在那栋楼里的都不怕,你怕什么?”

    ERIC离去后,甄滔开玩笑说:“老艾好身手啊!一下就把ERIC泡到手了。也难怪,男生就是喜欢胆小如鼠的女孩,好显得他们胆大如虎。”

    艾米觉得真是冤枉,急忙申明说:“我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真的。”

    甄滔哈哈大笑:“你怕什么?你以为老甄真的把这个香港仔当回事?你没听说‘姐妹如手足,男人如衣服’?你要喜欢这件衣服,你尽管穿,我再找别的衣服。”

    艾米坚持说:“我是真的对ERIC没兴趣,我以前有过一个——男朋友,他是我的初恋,在我彻底忘掉他之前,我肯定不会跟任何男生有——”

    甄滔打断她:“愚昧,愚昧,典型的本末倒置,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先找个人,再忘记他。你不找个别的人,怎么可能忘记他呢?我向来是让B帮我忘记A,让C帮我忘记B——,我现在可能忘到E或者F了。GOSh,再过几天,我会把英文字母全忘光了。不过我告诉你,这是最好的疗伤办法,不然你永远走不出过去的阴影。”

    “我跟你不同,你是个——很洒脱的人——”

    “嘿嘿,你不要看老甄现在这样洒脱,以前还不是跟你一样?以为只有等到情伤痊愈才有可能爱上别的人。初恋难忘,那是不假,但如果你尽快找个第二恋,也就马上忘掉了。

    我的初恋叫王波,长得象刘德华,但比刘德华高,很帅,很多女孩都很喜欢他。我也暗恋他,但我不敢告诉他,知道他看不上我。后来他硕士毕业了,很久没找到工作。那时他没有奖学金,没有工作,算得上穷愁潦倒。我从来没想过像他那样帅的男生会青睐我,但他居然来追我了,所以我们俩很快就同居了,就在这个APt里。

    我有奖学金,所以他的生活费用我都包了,每个月把我的奖学金花得精光,还欠了信用卡不少的钱。那段日子我们还是过得很快乐的,但后来他终于在纽约找到了一个工作,欢天喜地地过去了。春节的时候,我回了趟上海,按他说的,去了他家,帮他带了很多东西过来,还帮他把吉它背了过来。回来后,就听我一个在纽约的女友讲,可能王波有女朋友了,她碰见过他们好几次了。

    我打电话问他,他承认了,他说很抱歉,但他对我总是找不到那种感觉。我问他,我跟你带过来的东西怎么办?他说你寄过来吧,我会付邮费给你。我把东西寄了过去,他连邮费都没付我。”

    “这样的人,不要也罢。”

    “我也是这样想,吃一堑,长一智。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不过感情上还是很难放下,毕竟是初恋,感情上身体上都是自己的第一次。初恋遇人不淑,很容易使人破罐子破摔,对爱情失去信心。不过很幸运,我很快就从这个打击中恢复过来了,因为我遇到了一个非常优秀的男生,不仅比王波更帅,而且很NICE。”

    “就是那个JASON?”

    “对了,你一下就猜出来了,”甄滔说,“那时我在北京楼打工,有一天,来了一个接ORDER的。以前老板雇的接ORDER的都是美国人,他嫌我们中国人口语听力不好,怕影响他生意,但这次是个中国人,而且是个男生,长得很帅,大家都叫他JASON。

    我第一眼看见他,就爱上了他,因为他不仅帅,也很有气质,非常聪明。我特别喜欢他的眼神,很温柔,很——,怎么说呢?我们餐馆有人说他的眼神象耶稣的眼神。我不去教堂,不知道耶稣是什么眼神,但我觉得他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是一个——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而且是插了刀不求回报的人。

    北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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