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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身前来寻人,身上只带了那么些银子,他提出要回药庐拿钱,却被伙计嘲笑这种逃单的方法实在是太低劣,后来老板娘提出,让他做帮佣来抵债也可以。

    在他收盘子擦桌子的时候,李云清带着一帮人进门了,独孤怀信想喊他,又怕自己现在的身份让这位亲王殿下觉得尴尬,于是便寄望于李云清主动发现他。

    不幸的是,李云清身边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根本看不见他。

    一直到最后离开的时候,被灌得醉熏熏的李云清才往他这里看了一眼。

    “结果,他就这么走了,离得那么近,他一定看见我了,不肯认我,我做了五的杂役,后来要不是家里人来寻我,我还得再做整整一年才能还得上那顿饭的钱。”

    “原本我根本就不在乎什么衣着穿戴,那之后我明白了,还不都是先敬罗裳后敬人!”想起往事,独孤怀信仍是愤恨难平。

    “你知道他为什么要这风灵草吗?”独孤怀信冷哼一声,“因为皇帝,李云阳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听找来了三绝神医为他诊脉开药,却是独独缺了这味风灵草,他王府的门,我都进不得,现在倒想起来要求我了,你猜我会给他吗?”

    五年的交情,就在这么简单的散了?凤歌深为可惜,想劝却又不知从何劝起。

    一切的起因都是狗眼看人低的侍卫,如果当时他通报了,哪里还有后面这么多的事,可惜独孤怀信不是凤歌,如果当时他硬是闯进去了,把这事清楚,以后的事也不会发生了。

    可惜,时光不会倒流,产生的误会已经是刮在心头上的伤,就算好了,也有一个深深的伤疤横在上面,提醒着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独孤怀信双目无神,不知道在看着什么,他手里拿着一截羊腿,有一下没一下的嚼着,红芳阁的羊肉很香,肉很嫩,可是看着独孤怀信的样子,就好像嚼着一捆白纸似的索然无味。

    “你就没有再找过他?”凤歌问道。

    “找什么?以前为个王妃就能那样,后来又生了两个孩子,我要是把他孩子给吓着了,他还不把我给活撕了?”独孤怀信冷笑着,狠狠咬了一口羊腿。

    三两下嚼了,咽下去,他叹了口气:“姑娘,别想这些了,与你没有关系,你这年纪,就应该无忧无虑,真纯洁。”

    嗯……凤歌也是这么认为的,只不过在临朝听政这么多年,这两个形容词似乎与自己从来都沾不上什么关系。

    只不过这是他二人之间的事情,自己一个外人,知道的并不全面,里面是否还有更多的隐情,也不好,无法站队,也难分是非,很难为两人修复关系做出什么有意义的事情。

    “啪。”独孤怀信拿出一只木盒放在桌上,打开,里面是一株碧色的草,青翠的叶片上顶着一团的红色如轻絮般的东西,好像随时会随风飘舞起来。

    整棵草已经完全干枯,独孤怀信:“千万别用手碰,一碰就碎。”

    “原来风灵草是这么的一棵。”凤歌将盒子递给关林森,让他收起来。

    独孤信又是狠狠咬了一块肉:“这不是风灵草。”

    “哎?”

    这么珍之重之还装在盒子里的东西,不是风灵草?那给她干什么?

    “这是霞絮,风灵草是有毒的,人一靠近,就会吸进它吐出来的毒气,只有晚上没有太阳的时候,毒气才会减弱一些,然后鼻子里塞着霞絮,才能靠近风灵草。不然你以为为什么风灵草这么难得,以他堂堂亲王之位,也得不到?就因为必须先有霞絮,后有风灵草,而霞絮只长在波斯的亚兹罗山中。”

    “亚兹罗?那不就是拜火教的圣坛所在地?”

    拜火教始祖正是山中老人霍桑,可没听过他乐善好施,反倒是一直野心勃勃的想要入主中原,只是始终被丝绸之路上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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