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蔚蓝伴珍珠
,站起来追着他打,不料,鞋跟被遍地的鹅卵石弄断,令她傻了眼。
炎炎夏日,地面像口锅,一直被放在烈火上烤,根本没办法打赤脚走在上面。罗遗只好“勉为其难”,将精瘦的背部留给狼狈的姑娘。
浅滩距离城市有点远,步行二十来分钟才能到镇上。
镇上有家达芙妮店,店员正强打精神应付瞌睡虫。
罗遗背着朱珠,弄得一头薄汗,路过门口时才停下,进去挑了双平底鞋递给她。
“那是第一双我能叫得出名字的鞋。”事后,朱珠对我讲,眼里有光。
“他还说了什么吗?”
朱珠点头:“他说,你快把鞋穿上,我背不动了啊。”
我无语,朱珠却很开心。
比起直白、热辣,她似乎更喜欢顾左右而言他的罗遗,大概因为,“朦胧”二字,才是年少最珍贵的美好吧。
总之,朱珠和罗遗之间那层窗户纸,直到高考完毕才被捅破。
朱珠功课不行,却在为了能和罗遗上同一所大学而发力,勉强考上该校的冷门专业。
拿到通知书的第二天清晨,她接到罗遗打来的电话,要她立马起床去麦当劳。
朱珠以为出什么事,慌忙赶去现场,却发现罗遗对面还坐着个姑娘,正局促不安地对他说着什么。桌面上摆满了早餐,最少二百来块钱的,摞成小山。
“所以大清早叫我来,就是因为早餐没人吃?”那女孩一走,朱珠气得叉腰。
罗遗一本正经:“不吃太浪费啊。”
“你点那么多做什么?!”
“有姑娘向我告白,我总得有点绅士风度吧。”
闻言,朱珠的脸色瞬间变青,迈开腿就要走,忽听背后轻轻一声:“而且,作为绅士的正牌女友,你为我省钱不应该?”
女孩的一双腿就迈不动了。
FIVE
都说生活中处处充满惊喜。
朱珠能考上大学,显然是惊喜的一部分。
然而,好景不长,大二刚开学不久,她就辍学了,因为家里再无余钱支撑她的学费和生活费。
她的母亲在珠海打工,一个月的工资仅够养活自己,多年没什么存款。至于父亲,重组家庭后生了个男孩儿,如今上小学,调皮得不行,前不久摔伤腿,一笔手术费就花去了所有积蓄。
“我现在才明白,惊喜是给普通人准备的。”奶茶店里,她对我强颜欢笑,“但世上很多人,根本连普通都算不上。”
在这件事上,我无法感同身受,只好尊重她的决定。而等罗遗听到风声,她已经办好退学手续,两人首度发生争吵。
或许站在罗遗的角度,他完全有办法解决这件事,可朱珠吃了秤砣铁了心。
“罗遗,我喜欢你,只是因为你是你,而不是什么罗家公子。我希望和你站在一起,是并肩的样子,而不是你拉着我。你能拉我多久呢?时间一长,彼此会累的。”
校园小树林,月色如华。
女孩的眉眼爬上倔强,却怪异地生了光辉,让罗遗一如初见,移不开视线。
“朱珠,跟我回家吧。”他想也未想地脱口而出。
尽管毕业就结婚这件事,在此之前,罗遗从没想过。
但眼瞧着那明明心中满是生活的鞭痕,却对着它们睥睨强笑的姑娘,他的心从没如此疼过,当下只想用最恰当的身份,给予她最好的保护。
朱珠不矫情,她对罗遗是奔着结婚去的,见他父母是迟早的事儿。她唯一担心的是,而今自己可能连个像样的文凭都拿不出,会听到罗家人的冷言冷语。
好在,她没听到什么难听的言辞——
因为罗家人根本不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