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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4章 三年后,三年前
把自己带入到程血衣的角色里,不认为自己能做到更好。

    准备传送是为了逃跑,十三郎又没有马上逃,他担心程血衣追上来的时候情势太急,恐连传送都来不及展开。

    另外还有一点,十三郎有心等待血衣杀者,看看他究竟多强大。

    无论对手多么强悍,面对永远比逃避好;无论真相多么残酷,知道永远比不知道强。

    这是十三爷的原则,奉行一生。

    事实证明这种认知是对的,策略也是对的,但对程血衣的估计仍嫌不足,其行事风格与十三郎有想象的地方,但是更狠辣。

    主要体现在一点:纵然狮子搏兔,也会全力以赴。

    假设下,十三郎遇到一名元婴修士,要杀掉对方,会不会倒提天绝扑上去狂砍?

    肯定不会。

    程血衣会,千里之外释放杀机,纵非全力以赴,也肯定出了七七八八。

    未与正经生境交过手,十三郎还不知道一半生修到底多大本事,但他了解自己。

    血鼎一击,三百九十四名大修精魂,无论如何能与生境相比。

    灵宝本为生上修士才能施展,掌天一射,有几个化神接得下?

    风、雷、火三击同杀,十三郎有足够理由相信,自己应已达到、甚至超越化神巅峰。

    塑灵千变,经天绝施展出来的搏命手段,将十三郎的修为瞬间拔高三到五倍,加肉身全力。

    如此四重杀劫与一击对抗,十三郎重伤溅血,血衣杀者全然无碍;这样的差距,若他只出了三四分力,说什么也不能相信。

    四击过后遭重挫,十三郎大为惊恐。

    闯荡两百年,能让十三郎感觉敬畏的人很少,更别说惊恐。如今刚到飞升之地,血衣杀者便占据一席之地,且名列前茅。相比之下,十三郎宁愿遇到真灵,反会坦然得多。

    真灵如人,十三郎好似蝼蚁,人、哪怕一个孩子的一根手指也能轻易碾死蚂蚁,但,谁见过有人没事做到处杀蚂蚁?

    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血衣杀者不是真灵,但他毫无原则,不讲风度,要杀必杀,杀则全力,不与对手交谈,不给任何空间,不让对方有一丝周旋的余地。

    这样的人,焉能不可怕。

    正因为如此,十三郎憋了一口气要反击。

    越怕越要与之斗,越怕越要反击,马上!

    结果十三郎成功地让对方负了伤,尝到痛,自己却迎来三年浩劫。

    苦熬三年,无数次险死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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