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货币资本和现实资本 III
商人和生产者能够提供可靠的担保品,对支付手段的需求,就只是对转化为货币的可能性的需求;如果不是这样,就是说,如果支付手段的贷放不仅给他们提供货币形式,而且也把他们所缺少的任何一种形式的用来支付的等价物提供给他们,那末,对支付手段的需求就是对货币资本的需求。正是在这一点上,流行的危机理论争论的双方各有正确和错误的地方。断言只缺少支付手段的人,要么他们眼中只看到那些拥有可靠担保品的人,要么自己就是这样一些蠢人,他们认为银行有义务也有权力用纸票把所有破产的投机家变为有支付能力的稳健的资本家。断言只缺少资本的人,要么只是玩弄字眼,因为正是这时,由于输入过剩、生产过剩,有大量不能转化成货币的资本存在,要么他们说的就只是那些信用骑土,这些人现在实际上已经处于再也得不到别人的资本来经营业务的境地,因此要求银行不仅帮助他们补偿丧失的资本,而且使他们能够继续进行投机活动。
货币作为独立的价值形式和商品相对立,或者说,交换价值必须在货币上取得独立形式,这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而这所以可能,只是因为某种特定的商品成了这样的材料,所有其他商品都用它的价值来衡量,它也因此成了一般的商品,成了一种同一切其他商品相对立的真正的商品。这一点必然会在两方面显示出来;而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更是这样,在那里,货币在很大程度上一方面为信用经营所代替,另一方面为信用货币所代替。在信用收缩或完全停止的紧迫时期,货币将会突然作为唯一的支付手段和真正的价值存在,绝对地和商品相对立。因此,商品会全面跌价,并且难于甚至不可能转化为货币,就是说,难于甚至不可能转化为它们自己的纯粹幻想的形式。但是,另一方面,信用货币本身只有在它的名义价值额上绝对代表现实货币时,才是货币。在金流出时,它兑换成货币的可能性,即它和现实的金的同一性,就成问题了。为了保证这种兑换的条件,就采取了各种强制性的措施,例如提高利息率等等。这种做法,可以由于错误的立法或多或少地被导致极端,这种立法是以错误的货币学说为依据,并且为了货币经营者奥维尔斯顿之流的利益而强加于国家的。但是信用货币的这个基础是和生产方式本身的基础一起形成的。信用货币的贬值(当然不是说它的只是幻想的货币资格的丧失)会动摇一切现有的关系。因此,为了保证商品价值在货币上的幻想的、独立的存在,就要牺牲商品的价值。一般说来,只要货币有保证,商品价值作为货币价值就有保证。因此,为了几百万货币,必须牺牲许多百万商品。这种现象在资本主义生产中是不可避免的,并且是它的妙处之一。在以前的生产方式中没有这种现象,因为在它们借以运动的那种狭隘的基础上,信用和信用货币都还没有得到发展。一旦劳动的社会性质表现为商品的货币存在,从而表现为一个处于现实生产之外的东西,独立的货币危机或作为现实危机尖锐化的货币危机,就是不可避免的。另一方面很清楚,只要银行的信用没有动摇,银行在这样的情况下通过增加信用货币就会缓和恐慌,但通过收缩信用货币就会加剧恐慌。全部现代产业史都表明,如果国内的生产已经组织起来,事实上只有当国际贸易平衡暂时遭到破坏时,才要求用金属来结算国际贸易。国内现在已经不需要使用金属货币了,这已由所谓国家银行停止兑现的办法所证明。而且每当遇到紧急情况,这个办法总是被作为唯一的救急手段来使用。
说两个人在互相交易上都有支付逆差,似乎是荒唐可笑的。如果他们互相是债务人和债权人,那很清楚,只要他们的债权不能互相抵销,就余额说,必然会有一方是另一方的债务人。但国与国之间决不是这样。所有经济学家都承认情况不是这样,他们所依据的论点是:虽然两国之间的贸易差额最后必须